和谐湖南
和谐湖南论坛——和谐社会  发展商会
伍继延专业号 | 2012-11-23

        “微雨众卉新,一雷惊蛰始”。 
         2011年惊蛰时节,再读唐代诗人韦应物的这句平常诗句,唤醒自然万物的春雷依然象千万年来一样滚滚,但我的胸中却有别样的春潮在澎湃:期待已久的加快社会改革、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发展商会的春天,已经到来了! 
 


Dumpt.com
 
伍继延
首届湖南异地商会协作联谊网召集人
首届湘商大会《湘商宣言》发起人
首届中国杰出湘商评选组委会主任
湖南湘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这些深刻阐述,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充分表明社会组织工作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只有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公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社会的活力,才能使社会和谐有序发展。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各级政府应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作为社会中坚力量的社会组织,应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建立并完善一个与党委、政府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政府、社会、市场的良性互动。 
        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经济实现了巨大的变化: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加入WTO融入经济全球化等等,生产力的解放所产生的巨大能量,正在夯实着大国崛起的基础。但在经济快速发展转型的同时,社会发展转型相对滞后;公民的社会权利得不到有力保障,社会自治组织和公共空间的建设相对落后,多元化的社会参与尚未走上法制轨道等等,既制约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使经济改革取得的成果得不到有效保障。 

        建设“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为中国社会改革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其意义不亚于当年在经济改革中提出建立“市场经济”。在这场亘古未有的社会变革大潮中,作为经济转型的推动者和受益者,湘商们发扬“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的湖湘文化精神,以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和强大的组织创新能力,以商会建设为契机和枢纽,实践着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使命。

        如今,商会相对于政府和市场还处于弱势地位,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足,难以有效承接社会管理职能;国家对商会组织政策法规不健全,商会自身缺乏资金、资源、人才,商会总体规模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面对这种现实,如何促进商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迫切需要提高社会认知、优化社会环境、健全法律法规、改革监管体制、完善评估制度、提高社会公信等。十分可喜的是,中央政府目前正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包容姿态面对商会组织,不断释放营造更多更大更广的公共空间。 
记得2008年9月,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在发起“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时候,在中国第一次发出这样的声音:“还利于民的同时更偏重于还权于民。”

        “湘商”的崛起,是经过湖湘先辈们百余年的努力、顺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更是长期解放思想的产物。经过近几年来各方面的不懈努力,湖南商会的建设进入了全国先进行列,湘商也从名不见经传一跃成为“新十大商帮”。湖南商会的大发展,正是湖湘子弟主动响应、推动思想解放的成果。
        “还权于民”的“民”既是广大老百姓,更是大力发展的社会民间组织。在发达国家中,商会、行业协会既是维护企业权益的有效组织,又是小政府、大社会的有效纽带。还权于民,既是社会体制改革的必须,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先声。湘商商会作为一种民间组织,是社会逐渐发育成熟的产物,已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更将为“还权于民”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 

        晋代诗人陶渊明诗云:“众蛰各潜骇,草木纵横舒。”可以用来形容在商会建设中“十年求索湘商路”的我辈今日之心情;而革命导师列宁的“坚冰已经打破,航路已经开通,道路已经指明。”似乎更是吹响了“万里江山别有天”的冲锋号。

        从湖南出发,我们在路上!
 
 
 
 
 
 
 
 
信息与知识分享平台
基于现代网站理论和E-file技术构建